防爆撓性管YGM人臉照片被買賣 監(jiān)管宣傳都要跟上
2019-11-22 來自: 衡水永源防爆電器 瀏覽次數:760
防爆撓性管廠家提供信息 由于反對采用人臉識別的方式進入動物園,浙江理工大學一教師將杭州野生動物世界告上了法庭,該案也成為國內消費者起訴商家的“人臉識別首案”。而一些城市擬將采用人臉識別技術對乘客實施分類安檢,以提高乘客通過效率,這也引發(fā)輿論關注。網絡社會的便利與效率常常是通過個人讓渡一部分隱私權實現的,圍繞面部特征等個人信息的收集、利用,各國法律大多是以用戶的“知情—同意”為合法的基礎。但不可忽視的是,很少有用戶關注自己到底“同意”了什么,在手機應用跳出相關隱私條款后,匆匆拉到最后直接劃勾是常態(tài);在一些場景下,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。
防爆撓性管廠家提供 例如公共場合使用人臉識別技術對人臉影像進行商業(yè)性的收集、分析,幾乎沒有獲取用戶同意的可能。而我們退一步說,如果用戶拒絕提供個人信息,廠商就不會提供相關服務。在這種情況下,我們要下定決心、持之以恒,系統(tǒng)性地完善法律,嚴格落實個人信息保護制度,健全法律保護體系。根據現行刑法規(guī)定,不經同意而非法獲取、或者將合法取得的個人信息出售給第三方,此類行為均涉嫌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;任何組織和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,應當依法取得并確保信息安全,不得非法收集、使用、加工、傳輸他人個人信息,不得非法買賣、提供或公開他人個人信息。
防爆撓性管廠家提供 中央網信辦發(fā)布了數據安全管理辦法,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,明確了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的收集、使用和安全監(jiān)督管理的相關標準和規(guī)范。在此基礎上,制定專門的數據安全法、個人信息保護法,做到有法可依,對于確保人臉識別技術不被濫用、限制技術負面影響仍迫在眉睫。除此之外,也要加大對公眾的科普宣傳。網絡時代,公眾應有相應自我防范意識,認真閱讀隱私條款,發(fā)現可疑條款或條款晦澀難懂的情況,應當拒絕使用該應用,在個人信息侵權事件發(fā)生后,應當及時循相關程序主張權利,向政府有關部門舉報。技術的發(fā)展沒有邊界,但技術的使用應有邊界,這個邊界應該及早確立下來。